全市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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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近日向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发文通知,该局拟定于2018年1月15~19日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先就此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如存在司法鉴定多收费情况,应及时向申请鉴定者退还多收部分。 今年5月,我省下发《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7〕81号),对司法鉴定收费进行完善和规范,并于7月1日起按照该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收费。市司法局在此次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中,将对今年7月1日以后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的收费、委托书、发票开具等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案卷的方式进行检查,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管理。该局要求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上报给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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