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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鹿城区双潮乡等8个乡镇为温州市教育强镇的通知
温政发〔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强镇评估验收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验收,鹿城区双潮乡等8个乡镇的教育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主要指标,基本符合“温州市教育强镇”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鹿城区双潮乡,瑞安市林溪乡,乐清市仙溪镇、龙西乡,苍南县南宋镇、莒溪镇、芦蒲镇、五凤乡为“温州市教育强镇”。
希望上述乡镇再接再厉,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乡镇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印发

主题词:教育 乡镇 通知
发布机构: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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