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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赵一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
字体:[ ]        日期:2008-08-26 17:11:06        浏览次数:
           温州市区内具有常住非农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无养老保险保障的居民,可享受到养老保障待遇。昨天,市长赵一德主持召开第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相关《办法》。

  即将实施的《温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是继我市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解决城镇老年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实现养老保障全覆盖的又一重要举措。该《办法》规定,在温州市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费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月缴纳标准为350元,其中个人缴纳200元,实行一次性缴纳;政府补助150元,由财政统筹列支。参保人员参保时实际年龄72周岁(含)以下的,缴费年限计算至75周岁;72周岁以上的,缴费年限统一按照3年计算。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为每月350元,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发放。缴费标准和保障待遇将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需要作出适时调整。

  昨天的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工业企业入园导则》、《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听取了市属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医保遗留问题政策处理意见、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方案和温州市荣誉市民评审情况的汇报等。

  常务副市长徐纪平,副市长黄德康、叶际仁、孟建新、陈宏峰、徐育斐、陈作荣,市长助理李川、王炎和市政府秘书长黄纯诚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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