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是直属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咨询人员2名、规划研究人员2名、造价审查人员1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4、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工作经历和技术条件。
同时,上述岗位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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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岗 位 |
人数 |
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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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评估部 |
工程咨询人员 |
2 |
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一年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以上学位(含);专业:管理工程、产业经济、技术经济、桥路、交通、土木及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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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研究部 |
规划研究人员 |
2 |
从事规划课题研究工作二年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以上学位(含);专业:经济管理、区域经济、社会学及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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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审查部 |
造价审查人员 |
1 |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二年以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学士以上学位(含);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
三、考录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l、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录用比例不足3:l的,相应调整招聘岗位或不开考。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
4、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名次依次递补。
5、对体检考核合格者,在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网站(www.wecpi.com )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名次依次递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2008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报名点(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7楼710室)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832137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
① 本人手工填写的《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从我院网站(www.wecpi.com)下载;
② 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③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⑤ 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⑥ 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的相关证明。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试时间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可通过我院网站(www.wecpi.com)查询。
2008年7月23日